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处理制度
来源:重庆南开中学 时间:2013-10-30
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信息报送内容:
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游泳、校舍倒塌、火灾、地震、食物中毒、传染病监控以及学生突发生病;突发摔伤及学生离家出走等。
二、信息员成员及报告程序:
现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科任教师、安全信息员、在场师生) 报告年级主任,由年级主任报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安稳办报告分管校长和校长。
三、报告制度
1.凡发生师生有安全重大事故,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各班信息员(班主任)要立即向学校安稳办上报,学校安稳办再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汇报。情况重要的,经学校核实研究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委报告。
2.发生事故1小时内必须上报,信息报送员可通过电话上报,情况严重的必须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要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同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3.收集信息要及时。各层面要针对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特点,适时分析本部门的安全形势,疏理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矛盾,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4.信息渠道要畅通。学校所属各部门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苗头,须及时向上一级报告,杜绝隐情不报,截留信息的现象发生。
四、信息员和信息报送员职责
1.基层信息员:负责收集学校内与发生事件有关信息,并及时向上级负责人(班主任、年级主任),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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