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开(融侨)中学消防管理制度
来源:南开(融侨)中学 时间:2013-10-30
一、在校“防火小组”领导下,保卫科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计划、宣传、日常检查。
二、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三、各处室应积极配合保卫科做好消防工作,每月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消防器材,有关制度执行情况,有否火情隐患等进行一次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四、义务消防队要定期组织活动,宣传消防常识,进行消防演习。
五、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使用、破坏消防设施,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论处。
六、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校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保护消防器材,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
七、一旦发生火情,应及时报警,义务消防队、护校队应立即到达现场按预定方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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