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融侨)中学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来源:南开(融侨)中学  时间:2014-03-30

一、实验教学计划

1.学科备课组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学期教学计划。计划应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务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本学科教学大纲、教材和各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买,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

1.教师应根据教材和教学大纲要求写好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好演示和分组实验课,提前检验实验设备,演示实验提前3个工作日,分组实验提前7个工作日,将通知单交实验员。

2.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他设施。

3.坚持实验前,教师应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并试作实验。

4.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实验规则、基本操作方法的教育,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5.必须按大纲、教材作好演示和分组实验,不断研究、创新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充分发挥仪器的效益。

6.实验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在实验中,若发生意外事故,及时与实验员一起进行妥善处理。

7.分组实验完毕后,根据实验情况认真填好实验登记薄,指导学生清理仪器、药品,并归还原位,做好清洁。

8.教师不得叫学生端送药品。

 

 


 

化学实验室学生守则

 

1、爱惜国家财产。不得在桌、凳、墙上乱写乱画乱刻,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按校规处理。保持实验室清洁,不准带食品到实验室,不得随意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2、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3、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编组或编号固定入座,不得强占他人座位,也不得相互调换座位;并首先检查仪器、药品、桌凳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立即报告老师。否则下课后发现损坏则由该座位的同学负责赔偿。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药品,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

4、实验前,学生要预习实验,明白实验的目的、原理、操作方法和规则及注意事项。

5、实验中,严格按操作规则进行,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详细、准确地做好实验记录,根据实验过程认真分析实验结果,写好实验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6、实验中,要启用排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注意安全,谨慎处理腐蚀性强、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

7、如发生意外事故(如爆炸、烫伤、中毒)不要惊慌,及时报告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冷静、安静、妥善处理。

8、节约用水、用电,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防止药品被污染。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准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9、在实验中,应听从指挥,正确操作,如因操作不当损坏的仪器设备及材料,由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10、实验完毕后,清理好仪器设备和器皿、药品,归还原处,处理好废水、废料,做好清洁,将凳子放回原处并靠里,经教师许可才能离开实验室。

 


 

 

化学实验员工作职责

1、确立服务育人的意识,树立一切为教学工作服务的观念。

2、积极主动配合教学工作,了解并掌握化学学科在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进度,订出化学实验室每一学期的管理工作计划。

3、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开放物理实验室。

4、配合学校完善物化学实验室器材设施,订出每学期化学实验室实验器材的采购和更新计划。

5、实行严格的化学实验室设施、器材的使用、保管和保养制度,经常清洁和检查实验器材,并及时保养和维修,保证实验器材在化学教学中的正常使用。

6、搞好化学实验室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清洁。

7、各种器材、设备、挂图、模型等均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做到有条不紊。

8、根据安全规则管好有毒易燃化学物品,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毒、防爆工作,做到定期检查;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水阀、门窗,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对有毒药品及危险品要有专柜存放,严格遵守保管和领用制度,用后及时妥善处理残渣。

9、认真准备化学实验室需用的设备和材料,注意实验材料在实验课中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不合格的器材,协助教师开展好课外科技活动。

10、在学生实验后,要检查清理各种器材,如发现故意损坏、遗失等要与教师配合,对学生进行教育,查找或要求作必要的赔偿处理。


 




南开(融侨)中学化学实验室安全规则

中学化学实验室中所用实验仪器大都属玻璃仪器,使用时稍不小心,就会导致仪器破碎,甚至给实验人员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化学实验中所用的药品以及化学药品之间相互反应后的产物很多是有毒的、可燃的、有腐蚀性或爆炸性的。实验时若忽视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对仪器和化学药品使用不当,就可能发生着火、爆炸、烧伤、中毒等事故。因此,无论是中学化学教师、化学实验管理人员,还是广大的中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前,都必须详细了解将要用到仪器和药品的性能,实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关于水、电和各种仪器、药品的操作规程,遵守安全规则,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乃至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

化学实验室安全规则如下:

1、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2、使用电器时,应防止人体与电器导电部分直接接触,不能用湿的手或手握湿物接触电源,以防触电。水、电随用随开,用毕应立即关闭。点燃的火柴用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3、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食具、食品到实验室,应保持实验室清洁,不得随意乱扔纸屑、乱倒废液。实验完毕,必须洗净双手。

4、实验前,学生要预习实验,明白实验的目的、原理、操作方法和规则及注意事项。教师必须讲清实验的目的、原理、操作方法和规则及注意事项。

5、学生进入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按编组或编号固定入座,不得强占他人座位,也不得相互调换座位;不准打闹,随意走动,高声喧哗。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药品,。

6、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首先检查仪器、药品、实验材料及桌凳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老师。实验开始前,应检查装置是否正确稳妥。实验中,严格按操作规则进行。节约用水、用电,爱惜实验仪器和材料,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等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

7、实验中,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做教材或实验册上没有的实验。实验室中的所有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的有毒物质,应按要求处理或由老师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身心健康。绝不允许将实验室的任何一种化学药品带出室外。

8、实验过程中应经常注意观察仪器有无漏气、碎裂现象,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绝不允许用手直接取用固体药品,嗅闻气体时应用手把少量气体轻轻扇向鼻孔,千万不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上去嗅。加热、浓缩液体时,不要俯向加热液体,以防液体溅出,伤及皮肤和眼睛。加热试管时,不得将管口对着自己和他人。

9、实验中,要启用排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注意安全,谨慎处理腐蚀性强、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如发生意外事故(如爆炸、烫伤、中毒)不要惊慌,及时报告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冷静、安静、妥善处理。

10、钾、钠和白磷等暴露在空气中容易燃烧。因此,钾钠应保存在煤油中,白磷则应保存在水中。取用时应用镊子,钾、钠应放在干净的玻璃片上切取;白磷应在盛有水的水槽里切取。使用完后,剩余的钾、钠和白磷不能随意抛弃,要加以回收,以防发生事故。

11、使用易燃有机溶剂(如乙醇、乙醚、苯、丙酮等)时,切忌随意将未用完的溶剂倒入水槽或废液缸中,更不能用敞口容器盛放。使用时还必须远离明火,用毕应立即盖紧瓶塞。

12、使用易燃、易爆的气体如氢气、乙炔等时,要保持室内空气畅通,严禁明火,并防止一切火星的发生。如敲击、鞋钉摩擦或电器开关等。

13、浓酸、浓碱等具有腐蚀性的药品,切勿使其溅在皮肤或衣服上,更应注意不能溅在眼里。稀释它们时(特别是浓硫酸),应将它们慢慢倒入盛水烧怀中,而不能相反进行,以免飞溅。

14、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砷的化合物、铅盐、汞的化合物以及氰化物)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剩余废液也不能随意倒入下水道,应统一回收并处理。盛过有毒药品的器皿要及时洗净,未用完的有毒品由老师处理。

15、将玻璃管或温度计插入橡皮塞时,应先检查橡皮塞孔径大小是否合适,玻璃管两端是否光滑,然后用布包住温度计或玻璃管,并在插入的一端涂上水或甘油等润滑剂后,再慢慢旋转而入。

16、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砂桶以及急救箱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他用。

17、实验室内应备有急救箱,箱内一般应放置以下常用急救药品及医用工具:医用洒精(75%)、碘酒、红药水、紫药水、3%的双氧水、1%的醋酸、10%的碳酸钠溶液、饱和碳酸钠溶液、碳酸钠粉末、2%的碳酸氢钠溶液、10%的高锰酸钾溶液、消炎粉、硼酸软膏、灼伤膏、创口贴、甘油、凡士林,以及纱布、绷带、药棉、医用胶布、医用剪刀、手镊子、洗耳球、酒精灯等。

 



化学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药品的存放和保管应以安全、不变质和取用方便为原则,严格按药品的性质进行保存和分类存放。

1、化学药品应有单独存放点,存放点应做加固处理以防盗,并有通风、换气、避光的条件。

2、化学危险药品存放点的门应有双锁,双人保管(一把钥匙由实验室负责人保管,另一把由分管实验室的主任保管)。

3、危险药品存放点内应贮存河沙,化学危险药品的瓶子应放在沙子内,并配有必备的消防设施。

4、危险药品管理制度应建立有危险药品明细帐,记载的药品品种,数量及用途应清楚完备。

5、使用危险药品前按审批制度执行;实验教师填写实验通知单,提出危险药品的用途,品种、数量需求,部门分管主任审批,实验员根据审批意见,发出所需的品种及数量,并作好记载。

6、使用危险药品时,实验教师应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得违规操作;学生分组实验时,实验教师必须事前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并到各处巡视,严防意外事故。

7、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实验教师应立即现场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瞒报。

8、每学期开学前及放假前,学校应将化学危险药品的管理与使用做到有检查,有记载,有总结。

 

 


 


南开(融侨)中学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一、剧毒化学品的购进和调拔

1.采购剧毒化学品必须由实验室申请,并经校保卫部门审查同意的专门采购人员担任,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剧毒化学品采购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品种和用量,不准计划外超量储备。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的剧毒化学品,同样,不得向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剧毒化学品。因科研协作确需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经实验室、保卫科同意报公安部门批准方可接收和转让。

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学校建立剧毒化学品库(柜),要符合公安部门要求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携带剧毒化学品擅自离开使用场所或存放地点。

2.校剧毒化学品库保管人员由学校指定,通过公安部门培训方可上岗。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制度。

3.剧毒化学品的申购、出库必须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凭证和批件要妥善保存,不准涂改或销毁。

4.剧毒化学品库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在库的剧毒品必须保证帐、物、卡相符(包括品种、规格、数量)。

5.剧毒化学品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及购买、储存、使用、运输等管理规定,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6.已有剧毒化学品购买证的单位,要参照校剧毒化学品品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安全。

三、剧毒化学品的领取和发放

1.领取剧毒化学品,应由领用人填写南开(融侨)中学剧毒试剂申领单,经实验室主管安全负责人及教研组长签字后,指定双人领取。剧毒化学品领取和发放必须各有两人同时进行。

2.剧毒化学品只准领取一次实验用量,如当天不用又没有存放剧毒化学品条件的,必须交回实验室危险品库代保管。

四、剧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1.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人员必须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操作。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

2.领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3.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有实验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剧毒化学品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校保卫部门。

五、剧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处理

1.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退回实验室危险品库,不得丢失和擅自处理。

2.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校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追究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进、使用、转让、销售、贮存、运输剧毒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生产、使用、转让、贮存、运输剧毒危险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验室、保卫科负责解释

 

重庆南开(融侨)中学

 

 

 

 


 

 

南开(融侨)中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财产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体制

我校危险化学品实行学校、教务处、实验室三级管理。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保卫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验室负责教学科研用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及采购供应工作;教务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各实验室在本单位领导下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二、计划与供应

1.危险化学品的计划、采购、供应、储存,统一由化学实验室办理。

2.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提出危险化学品申请计划,报化学实验室办理。计划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

3.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安局有关许可制度规定办理,采购人员要严格按规章办事,不准超量购买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供应管理规定。

4.危险化学品含化学药品、试剂,包括:毒害物品、遇湿燃烧物品、氧化剂、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爆炸物品、易燃液体、腐蚀性物品等八类。

三、管理与使用

1.储存、供应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切实加强有关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做到分类储存、分类运输、分类领取、安全使用。

2.对危险化学品实行集中管理,由化学实验室危险品库负责储存、供应工作,各单位不得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或私设危险化学品库。

3.危险化学品要限量供应,领用量不得超过一周实验用量。

4.使用单位要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和清理。暂时不用且未开封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交到危险品库统一保管,随用随取。节假日期间,可将原装整瓶带标签化学试剂,按性质、类别标明品名及数量,送交危险品库代为保管,并按规定妥善处理。

5.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实验和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

6.严禁将实验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残渣、废液倒入垃圾箱和地下管道,严禁室外存放,必须专人回收处理。

四、贮存和运输

1.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仓库内。危险品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降温、消除静电、环境保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安全作业证,才能上岗操作。

3.每一个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危险化学品,不同品种应分别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库内贮存。

4.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果必须动用明火时,危险化学品必须全部转移到安全地点,同时对仓库内进行必要的通风或清洗。

5.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还必须持有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事操作与管理。

五、责任追究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生产、使用、销售、贮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生产、使用、销售、贮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由实验室、保卫处负责解释。

 

重庆南开(融侨)中学

 


 

 

南开(融侨)中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办法所指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见本办法附表列示。

3.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学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保卫科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及《南开(融侨)中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化学实验室处负责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的申报、购买、许可等手续;

3)化学实验室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4)各实验室在实验室主管的领导下,负责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安全管理

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要在本单位内部与各相关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相关科室要结合实际情况,依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相关科室要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实验,保证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

三、购买管理

1.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的申报、购买、许可等手续,须由学校指定的人员,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集中办理。

2.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向化学实验室提出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计划,化学实验室负责将全校购买计划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到公安部门办理审批备案等手续。

四、使用管理

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实验时,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要有实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并在实验室备案。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制度,严禁超量储存。

2.如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使用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保卫处,由保卫处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转让易制毒化学品,因科研协作确需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安部门批准后方可接收和转让。

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五、责任追究

1.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进、使用、转让、销售、储存、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将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实验室、保卫科负责解释。

 


 

附表: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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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应急救护

实验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操作时要集中注意力,防止发生伤害事故。为防止万一发生事故,应在实验室或实验准备室的方便处设置一个应急治疗药箱。箱内一般应配备如下医疗用品:

消毒剂:75%的酒精、酒精棉球和碘酒。

烫伤药:烫伤膏和凡士林

创伤药:消炎粉和止血粉。

化学灼伤药:5%的碳酸氢钠溶液、1%的硼酸溶液、2%的醋酸溶液、2%氨水、12%的硫酸铜溶液。

治疗用品:药棉、纱布、创可贴、绷带、橡皮膏、镊子和剪刀。

1.割伤的一般治疗方法:伤口内如果有异物(如碎玻璃)应小心地取出,然后迅速地用酒精棉球清除伤口和周围的沾污物,必要时敷上止血粉或消炎粉后包扎。严重创伤应采取止血措施(按紧主血管),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2.烫伤和烧灼伤的一般治疗方法:轻度烫伤,皮层呈红色、热痛、感觉过敏而不起水泡,用95%酒精处理后再涂上一层凡士林。

3.如果损伤深度达真皮浅层、有剧痛、感觉过敏、起水泡时,应小心地用95%的酒精轻涂伤处,不要碰破水泡,涂上烫伤膏,并用消毒纱布包扎。如果烫伤面积较大,应涂敷烫伤油膏后立即用消毒纱布保护,防止创面感染,迅速送医院治疗。

4.化学灼伤的应急治疗方法(见下表)

灼伤物质

应急治疗方法

各种酸

先立即用水冲洗,接着用5%碳酸氢钠溶液中和,最后用水冲洗,必要时涂上甘油。如果有水泡出现,应涂上龙胆紫。

当皮肤被浓硫酸沾污时,切忌先用水冲洗,以免硫酸水合时强烈放热而加重伤势。正确处理方法是先用干棉布吸去浓硫酸,然后再用流水冲洗,后继处理方法同上。

各种碱

先用大量水洗,然后用2%的硼酸或2%的醋酸清洗。

先用大量水洗,再用1体积(25%)氨水、1体积(95%)酒精的混合液涂敷。

先立即用水冲洗,再用2%的碳酸氢钠溶液浸泡,以中和生成的磷酸。然后用1%的硫酸铜溶液冲洗,使磷转化为难溶的磷化铜。再用水冲洗残留的硫酸铜溶液,最后按烧灼伤处理,但不要用油脂性敷料。

氢氟酸

先立即用流水长时间(1530分钟)冲洗,然后用5%的碳酸氢钠溶液湿敷,再涂上33%的氧化镁甘油糊剂。

先用浸了甘油或聚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的棉花抹去污染物,再用清水冲洗干净,之后用硫化钠饱和溶液湿敷。

皮肤上沾有酚,也可以用4体积(75%)酒精和1体积(1mol/L)氯化铁溶液组成的混合液冲洗,但不可先用水冲洗污染物,否则有可能使损伤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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