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开(融侨)中学教辅资料征订、使用规定
来源:南开(融侨)中学 时间:2014-03-30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教辅资料征订、使用。根据重庆市教委渝教基【2007】71号文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辅的选择须根据各科《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考试说明》的要求,结合各科教学实际情况,由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征订或选用意见,报学校教务处审核,经同意后在相应年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教辅书名、出版单位、定价、使用范围等内容。作为教辅推荐使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教师个人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也不得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商处购买。
二、各年级教辅资料必须按重庆市教委、市新华书店联合发文下达的征订目录征订。
三、本着实用的原则,精选教辅资料,每个学科最多只能有一种教辅资料,提高教辅的使用效率,增强针对性。
四、凡是与教材配套使用的教辅资料,任课教师必须全部演练其中的例题和练习题,对其编写体例,学科思想和学科方法的提炼及练习的配置在充分解析的基础上,给学生提出使用指导意见。要做到科学、高效、有针对性的使用教辅资料。
五、严禁使用盗版教辅资料,教务处要对教辅资料的内容、编校、印装质量严格把关。
六、严禁教师、职工私自组织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对教辅订购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教师个人和备课组、教研组实行问责,在评优、评级、评职中“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重庆南开(融侨)中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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