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融侨)中学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来源:南开(融侨)中学 时间:2014-03-30
一、实验教学计划
1.本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计划应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务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 实验室应根据本学科教学大纲、教材和各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买,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 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
1. 教师应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
2. 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 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 实验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 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考核
1. 实验开出率考察,统一使用规范的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由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根据登记表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现场操作和平时实验为主,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生物实验室学生守则
一、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就座,并保持室内安静。
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及材料。
三、实验前对照实验要求,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
四、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意外,听从老师指挥。
五、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准确填写实验报告。
六、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七、实验完毕,将动植物等实验材料集中处理,按要求整理桌面并做好清洁卫生。
生物实验员工作职责
一、熟练掌握生物学科各种仪器、设备、药品等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根据任课教师要求,按时做好各种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的仪器、实物和药品等的准备工作,确保实验的顺利完成。
二、在学生实验时,积极协助教师辅导学生认真进行实验,做好仪器的收发工作、检查工作及物品的补充工作。
三、建立必要的入账、须用、出借、报废和赔偿制度,账目要清楚,仪器、设备、标志、挂图、药品等实物与账目相符,并按要求有分类编号;危险品和剧毒品应建立专门账册,有专柜贮藏,双人保管。
四、及时、完整记录好每次实验的登记工作,随时备查;及时处理好实验后的仪器、设备的清理工作。
五、严格做到仪器、药品的放位规范,定点放置;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
六、注意节约,做好保养、维修工作;掌握仪器、设备、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做好请购及报废工作。
七、经常检查实验室内防火设施的有效性,并能掌握使用方法和处理突发事故的技能,保证实验室安全。
八、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好学校及教研组布置的有关任务,对实验效果不佳的装置适当加以改进,为提高教学质量间接服务。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中毒及人身重大安全事故,有关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严肃处理。
生物实验室药品仪器管理制度
一、药品、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室存放。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实物流水帐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表、物相符。
三、药品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将仪器药品完好的归实验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柜,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七、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分管部门批准才可使用。
八、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分管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生物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报损制度
一、学生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至仪器、公物损坏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二、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三、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四、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五、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六、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七、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八、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Powered by CQNKSS.EDU.CN © 2004-2015 重庆南开(融侨)中学 Inc. 渝ICP备17010264号
地址:中国重庆市南岸区融侨半岛风临路10号 邮政编码:400069 联系电话:86-23-62662022
家长咨询电话:62662233 62662299 家长咨询地址:家长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