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和继续教育情况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6-04-07
各位老师:
因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有效期、职称外语报考等级和继续教育中公需科目培训考试要求发生变化,现将具体变化通知如下:
1、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3号),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限为五年(从考试当年起计算)。“有效期五年(从考试当年起计算)”指: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当年算一年,然后再向后推四年有效。例:2011年12月26日职称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那么2011年会计算为一年,五年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2011年取得的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2016年申报职称时就已过期不能再用了。
2、因我校现已划归沙坪坝区管理,故职称外语报名中考试等级按“区县属单位人员”要求报名。
3、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渝人社发〔2010〕137号文件相关要求,从2011年开始,凡参加职称评审的专技人员必须提供公需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单,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未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以及公需科目考试不合格者,将不能参加职称评审申报。
请各位老师根据自身情况做好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及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工作。
公需科目培训操作流程请下载附件:
2015年公需科目培训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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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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